根据《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26〕147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和《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26〕148号)的相关要求,欧洲杯
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成立本科生奖助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崔银秋 白 宇
副组长:刘柏岩 滕乐生
成 员:邢述 高波 徐力 高仁钧 温舒元 孙佳鑫 李意 学生代表(陈烨媚 尹世瑄)
二、成立本科生奖助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刘柏岩
副组长:刘成柏 温舒元 孙佳鑫 李意 陈烨媚 尹世瑄 关朗键
组 员:全体组评小组成员
三、评选程序
1.学院研究制定净加减分细则(见附件1)
2.按年级分专业成立组评小组,具体名单:
2023级
生物科学1班 组长:彭佳莹 组员:沈琪 史婧蕾 李宁欣 戴奕航
生物科学2班 组长:付志博 组员:何润菲 李林森 王佳奇 汪颖
生物技术 组长:李泽村 组员:蒋林灵 曹木瑶 李禹熹 张珈宁
生物制药1班 组长:李奕霖 组员:闫默泽 陈固贤 关星宇 张轩睿
生物制药2班 组长:张鑫尧 组员:王春淼 张宸溢 胡志远 林温阳
药物制剂 组长:韩浩然 组员:张篷尹 刘璐 李宁 刘心悦
唐敖庆理科试验班 组长:何奇正 组员:于紫阳 余康宁 蔺奕菲 杨一鸣
2024级
生物科学1班 组长:张克淼 组员:张梓钰 张默涵 谷奕辰 马琳峰
生物科学2班 组长:于铭博 组员:朴秀晶 王政赫 杨雯茜 邹雯清
生物技术1班 组长:张馨元 组员:刘雪妍 张俊峰 黄婉婷 盖一狄
生物技术2班 组长:闫佳桐 组员:燕建蓉 李睿妍 李玥 宋书畅
生物制药1班 组长:陈星宇 组员:于畅 侯乃升 刘奇文 王宇娇
生物制药2班 组长:蔡新琦 组员:齐健博 王静 张敬昂 于闻迪
唐敖庆理科试验班 组长:尹世瑄 卢佳懿 胡煜然 司华珠 李凌薇
2025级
1班 组长:刘禹杉 组员:单天成 于舜尧 李英杰 孟祥恒
2班 组长:王皓冉 组员:张景川 张歆雅 张廷硕 姚宇琦
3班 组长:关朗键 组员:陈怡灵 王嘉为 王浩然 赵梓冰
4班 组长:高欣桐 组员:张楷悦 孙艺玮 赵玉琴 曾鹏宇
5班 组长:秦铭凯 组员:贾程杰 王修今 管心瑜 张嵘堃
6班 组长:刘卓澎 组员:曹伊然 宗震 王浩 曹梦晗
唐敖庆理科试验班 组长:王资涵 组员:熊奕杰 吴闻禹 杨珂欣 陈静怡
3.依据学校公布指标,按年级分配奖学金指标(不含联合培养学生)
|
一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单项奖学金 |
校优秀学生干部 |
院优秀学生干部 |
校优秀学生 |
院优秀学生 |
| 2023级(223人) |
11 |
23 |
33 |
22 |
7 |
11 |
11 |
23 |
| 2024级(208人) |
11 |
21 |
31 |
22 |
6 |
11 |
11 |
21 |
| 2025级(222人) |
11 |
22 |
34 |
22 |
7 |
11 |
11 |
22 |
4.9月24日-9月28日
(1)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模块,撰写个人鉴定,进行互评、自评。
(2)组评成绩由组评小组组长在小组成员监督下录入系统。
(3)师评成绩由辅导员和班主任录入系统。
系统关闭时间为9月28日晚23点59分。
5.9月29日-9月30日
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录入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净加减分,并核定生成综合成绩。系统关闭时间为9月30日晚23点59分。
6.10月1日-10月8日
学生登录系统进入“奖助优申请”模块,申报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系统关闭时间为10月8日晚23点59分。
7.10月9日-10月16日
(1)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对申报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采取材料评审或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提出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将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在系统中提交。
(2)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提出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名单;以学生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日常表现和师生意见,研究并提出拟获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将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在系统中录入。
(3)拟获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经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副书记通过系统向学校提交,提交结果的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晚23点59分。
(4)学院应在网站、公示栏等固定场所公示拟获奖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单项奖学金公示时,应明确拟获具体奖项名称。
四、相关说明
1. 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等事宜,由校团委参照有关办法具体组织实施。
2. 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对欠缴2025-2026学年学费的学生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3. 净加减分相关佐证材料,9月28日前交至组评小组,由小组成员依据净加减分细则及实际情况打分。
4. 学院本科生奖助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及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材料,提出2025-2026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拟获奖学生名单,经学院奖助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上报学校。
5. 2025级采取分流前班级综合测评,大类排名,2023级、2024级采取分流后的班级进行综合测评,分流后专业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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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