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和《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欧洲杯
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成立本科生奖助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于湘晖 白宇
副组长:刘柏岩 陈妍
成 员:邢述 高波 吴永革 徐力 高仁钧 丁子芮 温舒元 学生代表(李意 董博文)
二、成立本科生奖助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刘柏岩
副组长:丁子芮 温舒元 刘成柏 李意 董博文 李泽曦
组 员:全体组评小组成员
三、评选程序
1.学院研究制定净加减分细则(见附件1)
2.按年级分专业成立组评小组,具体名单:
2021级
7班 组长:王艺博 组员:高媛媛 毕佳睿 刘欣语 张心语
8班 组长:姜淞 组员:尹伊诺 娄宁 刘艺 白羽
9班 组长:隋帅 组员:王义明 张莉 张小晶 王骁
10班 组长:焦陆洋 组员:宋文宁 崔源 张荣荣 高俊宁
11班 组长:张乃中 组员:安然 易煜皓 吴桐 张吉玉
12班 组长:孙宇航 组员:梁建磊 陈界钰 江蕊娴 刘沛霖
14班 组长:李意 组员:王琳 常可欣 金卓吾 曹维
2022级
7班 组长:武天阳 组员:陈璐 李世弘 乔学彬 敖名扬
8班 组长:季序 组员:巩文兴 谷妍缇 张巧钰 董博文
9班 组长:王治华 组员:李泽曦 包欣鹭 聂华宇 冯露莹
10班 组长:张成 组员:孙海鑫 马于皓 吴杉杉 高远
11班 组长:邹昊宸 组员:宋锦仪 郭金秀 常如意 赵璐
12班 组长:贾博 组员:朱雅琳 孟俊达 徐铭潞 段雨芊
13班 组长:王如尚君 组员:宋欣桐 康文鑫 张博洋 张林睿
2023级
1班 组长:李泽村 组员:何润菲 王泓琢 付志博 王博文
2班 组长:沈琪 组员:韩柯婷 李禹熹 刘泽进轩 王佳奇
3班 组长:陆浩 组员:刘悦彤 张玮馨 王乔谕 王艺深
4班 组长:李宁 组员:左虹娟 孟晨阳 陈聪 关星宇
5班 组长:张鑫尧 组员:赵洁 张篷尹 陈妍雨 刘言
6班 组长:韩浩然 组员:邢浩然 刘璐 魏雨洁 刘心悦
7班 组长:于紫阳 组员:何奇正 杨一鸣 周子瑜 蔺奕菲
3.依据学校公布指标,按年级分配奖学金指标(不含联合培养学生)
 
  
   
  | 
   一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单项奖学金  | 
   校优秀学生干部  | 
   院优秀学生干部  | 
   校优秀学生  | 
   院优秀学生  | 
  
  
   2021级(188人)  | 
   9  | 
   20  | 
   27  | 
   20  | 
   7  | 
   11  | 
   9  | 
   20  | 
  
  
   2022级(213人)  | 
   11  | 
   21  | 
   33  | 
   22  | 
   6  | 
   10  | 
   11  | 
   21  | 
  
  
   2023级(228人)  | 
   12  | 
   23  | 
   35  | 
   22  | 
   6  | 
   11  | 
   12  | 
   23  | 
  
 
4.  9月13日-9月16日
(1)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模块,撰写个人鉴定,进行互评、自评。
(2)组评成绩由组评小组组长在小组成员监督下录入系统。
(3)师评成绩由辅导员和班主任录入系统。
系统关闭时间为9月16日晚23点59分。
5.  9月17日-9月19日
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录入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净加减分,并核定生成综合成绩。系统关闭时间为9月19日晚23点59分。
6.  9月20日-9月22日
学生登录系统进入“奖助优申请”模块,申报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系统关闭时间为9月22日晚23点59分。
7.  9月23日-9月30日
(1)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对申报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采取材料评审或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提出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将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在系统中提交。
(2)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提出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名单;以学生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日常表现和师生意见,研究并提出拟获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将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在系统中录入。
(3)拟获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经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副书记通过系统向学校提交,提交结果的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晚23点59分。
(4)学院应在网站、公示栏等固定场所公示拟获奖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单项奖学金公示时,应明确拟获具体奖项名称。
 
四、相关说明
1.  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等事宜,由校团委参照有关办法具体组织实施。
2.  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对欠缴2023-2024学年学费的学生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3.  净加减分相关佐证材料,9月13日前交至组评小组,由小组成员依据净加减分细则及实际情况打分。
4.  学院本科生奖助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及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材料,提出2023-2024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拟获奖学生名单,经学院奖助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上报学校。
5.   2023级采取班级综合测评,大类排名,2021级、2022级采取分流后的班级进行综合测评,分流后专业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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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